廉署起訴台灣商人涉嫌訛稱需款行賄執法人員詐騙二十萬元
2006年8月18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五 ) 落案控告一名台灣商人,指他涉嫌向一名內地人士訛稱急需款項行賄執法人員,以求在合法羈留中獲得釋放,詐騙該名內地人士合共二十萬元。被告其後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許榮光,五十二歲,於周三在羅湖管制站被拘捕。他被控共五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的紀錄內促致記項罪名。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唐文把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五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詐騙罪行。
控罪指被告在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十九日期間,涉嫌以欺騙手段,先後五次促致在銀行的紀錄內記入記項,令自己獲益,涉及款項合共二十萬元。
被告涉嫌虛假地向一名內地人士表示,他被拘捕及被羈留在香港國際機場,因此急需金錢以給予一些執法人員,讓他們能協助他在合法羈留中獲得釋放。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卓智欣代表出庭。
許榮光,五十二歲,於周三在羅湖管制站被拘捕。他被控共五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的紀錄內促致記項罪名。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唐文把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五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懷疑詐騙罪行。
控罪指被告在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十九日期間,涉嫌以欺騙手段,先後五次促致在銀行的紀錄內記入記項,令自己獲益,涉及款項合共二十萬元。
被告涉嫌虛假地向一名內地人士表示,他被拘捕及被羈留在香港國際機場,因此急需金錢以給予一些執法人員,讓他們能協助他在合法羈留中獲得釋放。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卓智欣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