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三人涉嫌就六千一百萬元合約串謀詐騙司法機構
2006年8月3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公司的兩名股東及一名助理合約經理,控告他們就一份總值六千一百萬元的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合約,涉嫌串謀詐騙司法機構。
呂美慈,四十一歲,豐運國際有限公司 ( 「豐運」 ) 股東暨董事兼合約經理;呂美莊,四十歲,「豐運」股東暨董事;呂遠暉,三十六歲,「豐運」助理合約經理,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將於周五 ( 九月一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詐騙罪行。
控罪指三名被告於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涉嫌串謀詐騙司法機構。
被告涉嫌不誠實地向司法機構的標書評審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訛稱「豐運」曾僱用兩名監督人員、「豐運」曾替兩間公司裝置會議記錄系統並提供傳譯及謄寫服務,以及「豐運」曾賺取服務收入。
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誘使司法機構與「豐運」於二○○四年十月簽訂協議,以提供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有關合約總值約六千一百萬元。
司法機構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外出,等候本周五提堂。
呂美慈,四十一歲,豐運國際有限公司 ( 「豐運」 ) 股東暨董事兼合約經理;呂美莊,四十歲,「豐運」股東暨董事;呂遠暉,三十六歲,「豐運」助理合約經理,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將於周五 ( 九月一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串謀詐騙罪行。
控罪指三名被告於二○○四年七月十五日,涉嫌串謀詐騙司法機構。
被告涉嫌不誠實地向司法機構的標書評審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訛稱「豐運」曾僱用兩名監督人員、「豐運」曾替兩間公司裝置會議記錄系統並提供傳譯及謄寫服務,以及「豐運」曾賺取服務收入。
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誘使司法機構與「豐運」於二○○四年十月簽訂協議,以提供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有關合約總值約六千一百萬元。
司法機構在廉署調查本案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外出,等候本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