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詐騙銀行五千七百萬元信用狀貸款判刑

2006年10月18日

和寶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和寶國際」)前主席黃楚和,因詐騙銀行五千七百萬元信用狀貸款,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被判加監二十七個月。

黃楚和,五十四歲,早前承認三項串謀詐騙罪名,被暫委法官鄧立泰判處入獄四十四個月,其中二十七個月與他早前因盜用公司款項罪名被判的六年刑期分期執行。

同案被告黃鎮平,五十一歲,鎮業貿易公司 ( 「鎮業」 ) 董事兼股東,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名,今日亦被判入獄三十二個月,其中二十個月與他早前因處理上述被盜用款項而被判的三年刑期分期執行。

另一被告鍾清輝,五十二歲,升翔製品公司(「升翔」)東主,早前被判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獄二十七個月。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黃楚和為和寶黃氏有限公司(「和寶黃氏」)的董事,「和寶黃氏」為「和寶國際」的附屬公司,業務包括製造及售賣手袋等物品。

在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至二○○一年五月十五日期間,黃楚和與鍾串謀以「和寶黃氏」與「升翔」之間的虛假交易,向多間銀行申請十張授予「升翔」的信用狀,總值一千七百七十五萬零六百五十八元。

申請獲批後,「升翔」將收取的款項轉予「和寶黃氏」。

案情又指,黃楚和與黃鎮平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年三月五日期間,串謀向多間銀行申請十張授予「鎮業」的信用狀,總值二千一百六十萬三千六百一十元。

另外,在二○○一年五月一日至二○○四年三月二日期間,黃楚和與黃鎮平利用「和寶黃氏」及「鎮業」之間的虛假交易,向多間銀行申請九張信用狀,總值一千九百七十五萬五千七百六十五元。

申請獲批後,「鎮業」將收取的款項直接或透過黃鎮平的私人銀行戶口轉予「和寶黃氏」。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Nicholas Adams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杜安琪協助。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