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九倉首席經理收受三百萬元賄款罪成候判
2006年10月20日
上市公司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九龍倉」)的一名前首席經理,串謀就有關「九龍倉」的建築及裝修合約收受共約三百萬元賄款,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地區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黃國宏,五十歲,被裁定四項串謀收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b)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暫委法官沈小民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情透露,黃於案發時負責評估「九龍倉」多個發展項目的投標價及成本監控。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期間,黃與一名建築工程顧問串謀,致使黃收受由三間承辦商提供共約三百萬元的賄款,以協助他們獲「九龍倉」批出在香港、北京及上海的四項建築或裝修工程,合約總值二億一千二百五十萬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nathan Acton-Bond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 梁啟榮 協助。
黃國宏,五十歲,被裁定四項串謀收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b)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暫委法官沈小民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情透露,黃於案發時負責評估「九龍倉」多個發展項目的投標價及成本監控。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期間,黃與一名建築工程顧問串謀,致使黃收受由三間承辦商提供共約三百萬元的賄款,以協助他們獲「九龍倉」批出在香港、北京及上海的四項建築或裝修工程,合約總值二億一千二百五十萬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nathan Acton-Bond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 梁啟榮 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