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專員指打擊貪污有賴有效執法及國際合作

2006年10月23日

廉政專員黃鴻超今日(星期一)在北京一個國際會議上表示,現今的貪污罪行不但與嚴重及有組織罪行互相融合,而且很多時候跨越疆界,故打擊貪污實有賴各地嚴執法紀及國際合作。

黃鴻超在「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發表演說,就《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公約》)的實施,分享香港的反貪經驗。

該會議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有逾百個國家的約一千名代表出席,以商討符合《公約》的有效反貪措施及策略。

內地政府於去年底確認《公約》,而有關《公約》於今年二月適用於香港。

黃鴻超表示,香港設立了的健全法例,符合《公約》的要求,亦為獨立反貪機構賴以打擊貪污的基石。

他稱:「既有健全的法例作為後盾,我們一直採取『三管齊下』的策略,即調查、預防和社區教育,遏止貪污。」

他續稱:「有關策略與《公約》推動全面及跨範疇的反貪方針不謀而合。」

黃鴻超又指:「多年來,廉署這種全面的反貪策略有助維持香港公務員隊伍的廉潔,並締造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加強投資者的信心。」

自廉署於1974年成立至今,針對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已由86%下降至32%;當中,針對警隊的投訴則由47%下降至10%。

黃鴻超指出,市民對廉署打擊貪污的能力十分信任。廉署今年接獲的貪污舉報中,具名舉報佔了73%,這是有紀錄以來最高的比例。

廉署透過參與司法互協計劃及移交逃犯的安排,亦符合《公約》在國際合作方面的要求。

他稱:「根據《逃犯條例》的規定,廉署與多個與香港簽訂了雙邊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緊密合作,有效打擊跨國的貪污活動。」

此外,香港特區政府及廉署全力支持《公約》,與各國透過情報交流、移交逃犯、取回非法資產等安排,共同協力打擊跨國的貪污活動。

其他出席會議的廉署人員包括:執行處處長(政府機構)黃世照、社區關係處處長許林燕明及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歐陽呂妙群。

黃世照於明日(星期二)在會議上以「偵查貪污的策略」為題發表演說。廉署另提交兩份報告,分享香港推行廉政教育的經驗及管理公營機構的利益衝突的情況。

除了參與今次的國際會議,廉政專員亦率領代表團在北京拜訪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監察部及公安部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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