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頌苑「短樁案」重審兩人認罪各判囚四年八個月

2006年11月2日

天水圍天頌苑地基工程「短樁」案今日(星期四) 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重審,被廉政公署起訴的一名前高級工程師及一名前助理工程監督承認串謀詐騙,各被判入獄四年零八個月。

黃順華,四十二歲, B+B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 「 B+B 」 )( 前稱建新工程有限公司 ) 前高級工程師,及杜文甘,三十七歲,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 ( 「興業」 ) 前助理工程監督,今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貝偉和法官在宣判時指出,被告以偽造的樁柱紀錄去隱瞞「短樁」勾當是十分嚴重的罪行。

法官又指,幸好「短樁」勾當在居民入住前被揭發,否則會危害生命。

「興業」為「房委會」委任的建築工程顧問,負責監管「房委會」天水圍「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頌苑第一座及第二座的建造工程;而「 B+B 」則是有關建屋工程的樁柱承建商。

廉署早前接獲房屋署轉介的一宗懷疑貪污個案,其後調查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二人於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二月期間,串謀以虛假陳述詐騙「興業」及「房委會」。

他們虛假地表示,有關合約涉及天水圍三十一區第一期天頌苑第一座及第二座所有竣工入土樁的長度,看似已達到載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註冊結構工程師報告中的竣工圖則所報的深度。

另外,他們亦虛假地表示,該等樁柱已按合約規定達至所要求的可接受深度。

案情透露,有關工程共建造指定數目的樁柱。其中三十二枝被挑選作詳細測試的樁柱中,有一些樁柱比規定長度短至約七米。

有關「短樁」事件於一九九九年夏天被揭發,當時地基出現不平均沉降,以致升降機槽嚴重傾側,未能安裝升降機。

兩名被告於二○○三年十月因同一罪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並各被判入獄七年。

他們其後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但上訴法庭於去年七月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兩人再向終審法院上訴,終審法院於今年五月下令重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Peter Callaghan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容達材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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