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區議員誇大租單申領六十萬元租金津貼判囚十八個月

2006年12月1日

一名九龍城區議會議員,利用誇大租金的單據,向政府申領逾六十萬元的租金津貼租用辦事處,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馮競文,五十九歲,今日被裁定四項提供虛假資料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游德康宣判時稱,被告有計劃進行有關勾當。法官並稱,市民對議員的操守有較高的期望,而被告損害了市民對她的信任。

廉署較早時接獲有關多名區議員的貪污指控,調查其後揭發被告提虛假資料,向政府申領租金津貼。

案情透露:被告於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期間,曾任九龍城臨時區議會議員。

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四年九月間,被告曾先後向九龍城臨時區議會及九龍城區議會提交共七十二張租單,就紅磡蕪湖街一個辦事處申領政府津貼。

該等單據虛假地指被告自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四年八月期間,於不同時段曾分別每月支付五千零八十元、九千元或一萬元租用上述單位。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誇大有關租單的租金金額,向政府申領租金津貼合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元。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王寶榮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淑芬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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