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險代理及另外三人承認詐騙二千三百萬元保險賠償
2007年1月11日
一名前保險代理及另外三名人士,蓄意致使眼睛受傷,以詐騙保險賠償共二千三百多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四人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郭樺昌,四十七歲,前保險代理;劉遠明,三十八歲,古志遠,三十四歲,及張志彪,三十五歲,全為內地居民,承認共九項罪名,即四項串謀詐騙、三項管有偽造或他人身份證、一項違反逗留條件、以及一項在非法入境後留在香港。
暫委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二月六日再提堂,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詐騙勾當,並懷疑案件涉及貪污。
案情透露,郭為案中的主謀。他利用多張他人遺失或售予犯罪集團的身份證,向多間保險公司投保。
郭其後招募多名內地人士,包括劉及古。兩人同意由張協助下,令其眼睛被傷害,以就有關保單詐騙賠償。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去年六月十五日期間,四名被告一起及與另外兩名分別諢名為「高佬」及「阿來」的人士串謀,詐騙合共十六間保險公司。
被告向該等保險公司訛稱「高佬」、「阿來」、劉及古是另外四名涉及多份保單的受保人,並訛稱該四名保單受保人在意外中眼睛受傷。
倘若保險公司根據所有有關的保單作出賠償,款額將達二千三百六十八萬元。
案情又透露,郭於去年六月十五日管有一百三十二張他人的香港身份證,而張亦管有一張另一名人士的身份證。
同日,劉被發現管有一張載有其本人相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他亦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
古亦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即於去年四月二十五日後仍在香港逗留。
同案其他被告為何淑賢,四十五歲,保險代理;吳沛霖,二十六歲,運輸工人;及郭潤生,五十四歲,無業。他們將於周二(一月十六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政府律師黎喜誼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國棟協助。
郭樺昌,四十七歲,前保險代理;劉遠明,三十八歲,古志遠,三十四歲,及張志彪,三十五歲,全為內地居民,承認共九項罪名,即四項串謀詐騙、三項管有偽造或他人身份證、一項違反逗留條件、以及一項在非法入境後留在香港。
暫委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二月六日再提堂,並將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詐騙勾當,並懷疑案件涉及貪污。
案情透露,郭為案中的主謀。他利用多張他人遺失或售予犯罪集團的身份證,向多間保險公司投保。
郭其後招募多名內地人士,包括劉及古。兩人同意由張協助下,令其眼睛被傷害,以就有關保單詐騙賠償。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去年六月十五日期間,四名被告一起及與另外兩名分別諢名為「高佬」及「阿來」的人士串謀,詐騙合共十六間保險公司。
被告向該等保險公司訛稱「高佬」、「阿來」、劉及古是另外四名涉及多份保單的受保人,並訛稱該四名保單受保人在意外中眼睛受傷。
倘若保險公司根據所有有關的保單作出賠償,款額將達二千三百六十八萬元。
案情又透露,郭於去年六月十五日管有一百三十二張他人的香港身份證,而張亦管有一張另一名人士的身份證。
同日,劉被發現管有一張載有其本人相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他亦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
古亦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即於去年四月二十五日後仍在香港逗留。
同案其他被告為何淑賢,四十五歲,保險代理;吳沛霖,二十六歲,運輸工人;及郭潤生,五十四歲,無業。他們將於周二(一月十六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級政府律師黎喜誼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國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