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就證券經紀盜竊客戶股票妨礙司法公正判囚十二個月

2007年4月17日

一名律師,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警務處調查一名證券經紀盜竊客戶股票的案件,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夏邦蓮,四十一歲,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同案另一名被告伍庭石,五十八歲,則於較早時承認九項盜竊及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伍亦於有關夏的審訊中作控方證人,他今日被判監禁十四個月。

暫委法官祁士偉於判刑時遣責夏,指其身為一名律師,必定知道自己所作的是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廉署較早時接獲「證監會」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二○○四年初,證券經紀伍庭石挪用屬於九名客戶約值五十三萬元的股票。

一名客戶向「證監會」及警務處作出投訴,並聘請夏為其律師以處理有關事宜。

案情又透露:二○○四年二月十六日至二十日,夏及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煽動該名投訴人向「證監會」及警務處提出撤銷對伍的投訴。

「證監會」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 Peter Daryanani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嘉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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