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為收數公司非法檢取銀行客戶資料被判囚
2007年4月18日
四名人士,在未經許可情況下為收數公司檢取五間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被廉政公署拘控。四人今日(星期三)分別被判入獄。
盧寶順,四十一歲,誠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誠信」)董事兼信達收賬服務中心(「信達」)合夥人,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謀及一項煽惑他人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監兩年半。
熊釨然,四十二歲,「誠信」僱員,較早時承認三項串謀及一項煽惑他人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被判囚十八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為歐陽玉蓮,二十九歲,一間銀行的前僱員,及其兄歐陽致輝,三十八歲,兩人各承認一項串謀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分別被判監十個月及十二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邱志立於判刑時指,四名被告的行為令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蒙污,及嚴重打擊市民對銀行制度的信心。
廉署是於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
案情透露,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六月期間,盧曾多次與熊及另外多名銀行職員串謀,在未經許可情況下檢取有關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協助盧的收數業務。
在上述期間,熊亦串謀歐陽致輝,要求歐陽玉蓮檢取銀行客戶的資料,以協助「誠信」及「信達」的業務。當時歐陽玉蓮於一間銀行任職。
此外,有另外七名銀行僱員亦因與案件有關被起訴。他們較早時已被定罪,並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至監禁九個月不等。
所有涉案銀行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均提供全力協助。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黃達華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曉然協助。
盧寶順,四十一歲,誠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誠信」)董事兼信達收賬服務中心(「信達」)合夥人,較早時被裁定一項串謀及一項煽惑他人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監兩年半。
熊釨然,四十二歲,「誠信」僱員,較早時承認三項串謀及一項煽惑他人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被判囚十八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為歐陽玉蓮,二十九歲,一間銀行的前僱員,及其兄歐陽致輝,三十八歲,兩人各承認一項串謀取用電腦目的在於不誠實地獲益,分別被判監十個月及十二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邱志立於判刑時指,四名被告的行為令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蒙污,及嚴重打擊市民對銀行制度的信心。
廉署是於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被告。
案情透露,二○○三年一月至二○○五年六月期間,盧曾多次與熊及另外多名銀行職員串謀,在未經許可情況下檢取有關銀行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協助盧的收數業務。
在上述期間,熊亦串謀歐陽致輝,要求歐陽玉蓮檢取銀行客戶的資料,以協助「誠信」及「信達」的業務。當時歐陽玉蓮於一間銀行任職。
此外,有另外七名銀行僱員亦因與案件有關被起訴。他們較早時已被定罪,並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至監禁九個月不等。
所有涉案銀行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均提供全力協助。
案件今日由大律師黃達華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曉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