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六人涉嫌串謀詐騙上巿公司股東及聯交所

2007年7月2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六名人士,包括上巿公司鈞濠集團有限公司(「鈞濠」)前主席及一名前執行董事,控告他們就收購內地重慶巿一間合營公司涉嫌串謀詐騙「鈞濠」的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

被告為曾煒麟,四十八歲,「鈞濠」前主席;郭慧玟,四十六歲,「鈞濠」前執行董事;李大鵬,五十五歲,溢億有限公司(「溢億」)前代表;鄭啟明,六十歲,美建集團有限公司(「美建」)執行董事;李國祥,四十六歲,「美建」執行董事;及黃偉光,四十九歲,「美建」獨立非執行董事。

被告將於周三(七月二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曾煒麟、郭慧玟及李大鵬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而曾煒麟、郭慧玟、鄭啓明、李國祥及黃偉光則被控另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曾煒麟另被控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名。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溢億」曾與一間內地公司達成協議組成一間合營公司,在重慶巿發展燃氣管道業務。「鈞濠」其後收購「溢億」在有關合營公司的股權。而上巿公司「美建」的一間附屬公司,即美建證券有限公司,則在收購行動中擔任「鈞濠」的財務顧問。

其中一項控罪指曾煒麟、郭慧玟及李大鵬於二○○二年二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鈞濠」的股東及「聯交所」的職員。

被告涉嫌偽稱在一項於重慶巿發展及建設燃氣管道的業務上確有收購股權的意圖,並訛稱收購代價為三億一千五百萬股新發行的「鈞濠」股票,將會發給宣稱是賣方的人,從而致使「聯交所」的職員相信該宣稱是收購的項目將會或已經遵照上巿規則辦理,並致使「鈞濠」發行該等新股。

另一項控罪指曾煒麟、郭慧玟、鄭啓明、李國祥及黃偉光於二○○三年三月一日至八月十一日期間,涉嫌與另一名人士串謀詐騙「鈞濠」的股東及「聯交所」的職員。

被告涉嫌偽稱「鈞濠」在上述合營公司的股權確有出售予 Logistic China Enterprises Limited (「 Logistic 」),從而致使「聯交所」的職員不再對該合營公司提出疑問,並誘使「鈞濠」的股東相信債權真的有轉讓予「 Logistic 」,代價為三千二百萬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曾煒麟於二○○二年四月十五日至六月四日期間,涉嫌與其他人士串謀致使曾煒麟於二○○二年六月四日發表一份虛假公開宣告,偽稱上述合營公司的公平巿值為一億零六百萬元。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三提堂。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