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公司高層被控涉嫌收賄一百萬元
2007年8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三 ) 落案起訴一名郵輪公司總監,控告他涉嫌收受三間運輸公司東主共約一百萬元賄款,以判授郵輪公司的運輸訂單。
鄧廣全,四十四歲,麗星郵輪 ( 香港 ) 有限公司 ( 「麗星郵輪」 ) 港務,乘船及登岸部總監, 共被控以四項貪污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將於星期五(八月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其中一項控罪指鄧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至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涉嫌收受一名運輸公司東主二十萬元賄款。
他又涉嫌在二○○四年中至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向另一間運輸公司東主每月收受約一萬一千元賄款。
另外兩項控罪指鄧在二○○○年一月至二○○四年十二月期間,涉嫌收受另一間運輸公司東主二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並在二○○五年底至二○○七年七月九日期間,每月收受同一公司東主一萬五千元賄款。
控罪指有關懷疑賄款是作為鄧判授訂單予該等公司,以提供運輸服務給「麗星郵輪」工作人員的報酬。
廉署調查期間獲「麗星郵輪」全面協助。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五提堂。
鄧廣全,四十四歲,麗星郵輪 ( 香港 ) 有限公司 ( 「麗星郵輪」 ) 港務,乘船及登岸部總監, 共被控以四項貪污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將於星期五(八月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其中一項控罪指鄧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至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涉嫌收受一名運輸公司東主二十萬元賄款。
他又涉嫌在二○○四年中至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向另一間運輸公司東主每月收受約一萬一千元賄款。
另外兩項控罪指鄧在二○○○年一月至二○○四年十二月期間,涉嫌收受另一間運輸公司東主二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並在二○○五年底至二○○七年七月九日期間,每月收受同一公司東主一萬五千元賄款。
控罪指有關懷疑賄款是作為鄧判授訂單予該等公司,以提供運輸服務給「麗星郵輪」工作人員的報酬。
廉署調查期間獲「麗星郵輪」全面協助。
被告暫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