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配股貪污案前主席被判囚三十九個月

2007年8月15日

前稱先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先科」)的上市公司前主席,就配售該公司股份向兩名人士提供利益罪成,今日(星期二)在缺席聆訊下,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十九個月。

黃創光,三十九歲,早前被法官麥健濤裁定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黃於七月二十四日缺席法庭裁決,法庭隨即發出通緝令。

法官今日判刑時指出,他相信黃並不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缺席,而是蓄意的,因此,他命令將其七十萬元保釋金充公。

案中另外兩名被告,即美國運通銀行(「美國運通」)前高級總監梁志華,及匯盈證券有限公司(「匯盈」)前部門董事總經理翁家添,早前因收受黃所提供的賄款而各被判入獄二十三個月。

案情透露,二○○四年七月七日,「先科」配售約一千九百萬股份,行使價為每股一元三角。

「美國運通」購入其中六百萬股以發售予其客戶。「先科」因而獲得逾七百八十萬元款項。

在二○○四年七月九日,黃給予梁四十萬元作為「美國運通」購入「先科」股份的報酬。

案情又透露,黃曾誘使翁影響「匯盈」的一名分析員撰寫報告,建議購入「先科」股份,以抬高其價值。黃給予翁一筆款項作為報酬。

法庭今日亦下令充公廉署從翁的保險箱檢獲的十三萬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Keith Oderberg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何世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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