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安排「插盲眼」串謀詐騙二千三百萬元保險賠償被 判囚

2007年8月20日

七名人士,蓄意致使多名人士眼睛受傷,以詐騙保險賠償共二千三百多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

郭潤生,五十四歲,康聯亞洲有限公司(「康聯」)前高級經理,被判入獄五年半,而其弟郭樺昌,四十七歲,前保險代理,則被判入獄四年零三個月。

何淑賢,四十五歲,「康聯」前分組經理,被判入獄三年零八個月,而吳沛霖,二十七歲,運輸工人,則被判入獄一年零九個月。何亦受命須向「康聯」歸還其所收取的三萬元賄款。

劉遠明,三十八歲,古志遠,三十四歲,及張志彪,三十六歲,全為內地居民,分別被判入獄兩年零兩個月、兩年及兩年零三個月。劉較早時因違反逗留條件而被判兩個星期緩刑,現他因再犯而須服有關刑期。

法官邱志立於判刑時,形容被告的犯案手法駭人聽聞,而且是人類的悲哀。

法官亦斥責策劃有關詐騙保險賠償勾當的案中主腦郭樺昌無恥及埋沒良知。

被告較早時分別承認或被裁定共十二項罪名成立,包括串謀詐騙、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逗留條件、以及在非法入境後留在香港。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詐騙保險賠償勾當。

案情透露,郭樺昌為案中的主謀。他利用多張他人遺失或售予犯罪集團的身份證,向多間保險公司投保。

郭樺昌其後招募多名內地人士,包括劉及古。兩人同意由張協助下,令其眼睛被刺傷,以就有關保單詐騙賠償。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去年六月十五日期間,被告與另外兩名分別諢名為「高佬」及「阿來」的人士串謀,詐騙合共十六間保險公司。

被告向該等保險公司訛稱「高佬」、「阿來」、劉及古是另外四名涉及多份保單的受保人,並訛稱該四名保單受保人在意外中眼睛受傷。

至今,有關保險公司已付超過八百萬元的賠償。倘若保險公司根據所有有關的虛假保單作出賠償,將蒙受損失達二千三百六十八萬元。

案情又透露,何淑賢於二○○五年從郭樺昌、郭潤生及其他人士收受三萬元,作為協助郭樺昌就一名受保人的保險單向「康聯」提出補償申索的報酬。另外,何亦使用兩份虛假的補償評估證明書,意圖誤導「康聯」。

案情又透露,郭於去年六月十五日管有一百三十二張他人的香港身份證,而張亦管有一張另一名人士的身份證。

同日,劉被發現管有一張載有其本人相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他亦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

古亦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即於去年四月二十五日後仍在香港逗留。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熙曜代表控方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龍浩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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