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唱片騎師承認串謀詐騙撰稿費

2007年10月24日

一名香港電台(「港台」)唱片騎師,與他人串謀詐騙撰稿及資料搜集費,較早時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梁家輝,三十五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七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五千元現金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案發期間,被告為「港台」第二台「倫住嚟試」節目的唱片騎師。

被告約於二○○一年七月向其姊梁慧嘉表示,一名「港台」兼職人員曾為其節目提供撰稿及資料搜集服務,但該名人員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收取費用。

被告要求其姊向「港台」訛稱,有關服務是由她提供,並且應收取有關費用。

梁慧嘉並向「港台」提供自己的銀行戶口號碼,以收取有關款項。

案情透露,梁慧嘉其實從沒有為「港台」提供任何撰稿服務或資料搜集工作。

二○○一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間,被告先後導至向「港台」提交三份申領費用的表格,聲稱其姊曾三次向「港台」提供撰稿或資料搜集服務。

根據有關的虛假陳述,「港台」將共一萬零六百元的款項存入梁慧嘉的銀行戶口。

梁慧嘉早前因與案件有關,被廉署起訴,今日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劉榮照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錦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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