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樂園前僱員收受利益安排他人入場判囚十六個星期

2007年11月9日

一名香港迪士尼樂園(「迪士尼」)前僱員收受利益,濫用員工優惠,以安排多名人士進入該主題公園,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五)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六個星期。

黎若騰,四十七歲,「迪士尼」前清潔工人,今日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裁判官李家齊宣判時稱,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故須判處他入獄。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迪士尼」的清潔工人,亨有員工優惠,可以帶親友免費進入該主題公園,惟以每年最多十八次及每天最多三人為限。

根據「迪士尼」的政策,任何僱員不得出售員工優惠以獲取個人利益。

案情透露,今年一月, 一名 廉署人員透過「迪士尼」一名清潔工人認識被告。

被告向廉署人員表示,他可以一次過帶六名人士進入「迪士尼」,並索取每人一百五十元的費用。

廉署人員同意於今年一月十七日到該主題公園遊覽。

當日,被告向廉署人員收受共九百元,並在另一名清潔工人協助下帶有關人員及另外五名人士進入「迪士尼」。

今年二月三日,被告向廉署人員收受共一千八百元,並在另外三名同事協助下帶另外十二名人士入場。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健寧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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