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男子疑涉二OO七年區議會選舉企圖舞弊
2007年11月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五)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企圖向二OO七年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索取及收受利益,為有關候選人拉票。
梁雅恩,五十二歲,無業,被控三項企圖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11(1)(g)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G(1) 條。被告將於周二(十一月十三日)在 屯門 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企圖向二OO七年元朗區議會選舉(逸澤選區)一名候選人分別索取一筆金錢及十二萬元,作為多名人士在該選舉中投票予有關候選人的誘因。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以相同理由企圖向有關候選人收受二千元。
上述涉嫌控罪於今年七月至八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保釋外出,等候周二提堂。
梁雅恩,五十二歲,無業,被控三項企圖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 11(1)(g)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G(1) 條。被告將於周二(十一月十三日)在 屯門 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企圖向二OO七年元朗區議會選舉(逸澤選區)一名候選人分別索取一筆金錢及十二萬元,作為多名人士在該選舉中投票予有關候選人的誘因。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以相同理由企圖向有關候選人收受二千元。
上述涉嫌控罪於今年七月至八月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保釋外出,等候周二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