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員騙取一萬四千元區議會津貼判囚四個月

2007年11月26日

一名沙田區議會議員,騙取一萬四千元區議會營運開支津貼,聲稱支付其辦公室助理的薪金,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方鎮邦,三十六歲,亦受命須向政府歸還一萬四千元。

被告較早時被裁定兩項詐騙罪名成立。

裁判官祁士偉宣判時稱,被告的罪行違反誠信,故判處他入獄乃適當刑罰。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被告的欺詐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OO三年十一月獲選為沙田區議會議員。

被告可向沙田區議會秘書處申領營運開支,支付他聘用議員助理的費用,以履行其區議員職責。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在兩張「營運開支津貼發還申請表」內訛稱,他已分別支付其助理去年四月及五月份薪金各七千元。

被告意圖詐騙而誘使沙田區議會秘書處向其發還該兩筆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其實並沒有向其助理支付有關薪金。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師黃堅邦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勞作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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