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前主席涉嫌詐騙聯交所被廉署加控罪名
2008年3月4日
一名上市公司前主席,涉嫌就購股權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較早時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被加控兩項罪名,指她就另一間公司上市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以及批准發出載有不真實陳述的招股章程。
蔣麗莉,四十六歲,太平洋興業有限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今日被加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及一項批准發出一份載有不真實陳述的公司股份招股章程。
裁判官鄧立泰准被告暫時無需答辨,並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五日。
其中一項新增控罪指蔣、包國平及另一名人士於二○○一年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五日期間,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聯交所在沒有強制由該另一名人士的名義擁有八百八十四萬四千八百股股份設立禁售期的情況下,准許環康集團有限公司(「環康」)的股份在創業板上市,因而導致蔣獲得利益。
另一項控罪指蔣與包於二 ○○ 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涉嫌批准發出一份有關「環康」股份的招股章程,而該章程涉嫌含有一項不真實的陳述,聲稱該另一名人士在「環康」完成上市後隨即擁有八百八十四萬四千八百股「環康」股份的權益。
懷疑控罪發生期間,蔣為「環康」的董事兼股東。
包國平為「環康」前行政總裁,因懷疑涉及上述詐騙,較早時已被廉署落案起訴,其案件亦獲押後至三月二十五日。
蔣及「太平洋興業」前執行董事胡思聖,因涉嫌就向「太平洋興業」員工發放購股權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較早時已被廉署落案起訴。
兩人今日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獲押後至三月二十五日。
蔣、包及胡各獲准以現金一百萬元保釋。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黎明光協助。
蔣麗莉,四十六歲,太平洋興業有限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今日被加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及一項批准發出一份載有不真實陳述的公司股份招股章程。
裁判官鄧立泰准被告暫時無需答辨,並將案件押後至三月二十五日。
其中一項新增控罪指蔣、包國平及另一名人士於二○○一年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五日期間,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聯交所在沒有強制由該另一名人士的名義擁有八百八十四萬四千八百股股份設立禁售期的情況下,准許環康集團有限公司(「環康」)的股份在創業板上市,因而導致蔣獲得利益。
另一項控罪指蔣與包於二 ○○ 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涉嫌批准發出一份有關「環康」股份的招股章程,而該章程涉嫌含有一項不真實的陳述,聲稱該另一名人士在「環康」完成上市後隨即擁有八百八十四萬四千八百股「環康」股份的權益。
懷疑控罪發生期間,蔣為「環康」的董事兼股東。
包國平為「環康」前行政總裁,因懷疑涉及上述詐騙,較早時已被廉署落案起訴,其案件亦獲押後至三月二十五日。
蔣及「太平洋興業」前執行董事胡思聖,因涉嫌就向「太平洋興業」員工發放購股權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較早時已被廉署落案起訴。
兩人今日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獲押後至三月二十五日。
蔣、包及胡各獲准以現金一百萬元保釋。
控方今日由高級政府律師楊美琪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黎明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