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港大」前醫學院院長疑涉詐騙私家症收費

2008年5月23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五)落案起訴香港大學(「港大」)前醫學院院長,控告他就「港大」臨牀校外執業,處理多名曾在瑪麗醫院接受治療的私家症病人的醫療費用時涉嫌欺詐。被告亦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多名捐款人的捐款。

林兆鑫,六十五歲,被控共三十四項罪名,包括三十項欺詐、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三項盜竊。

被告將於下周二(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於涉嫌案發期間為「港大」醫學院院長。

三十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三年十二月至二OO六年十一月期間,向二十名病人訛稱他們所欠的醫療費用應支付予由他本人全權擁有和控制的 Gastrointestinal Research (「 GR 」)。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該等病人向「 GR 」支付合共二十一萬一千五百元,因而導致「 GR 」獲得利益或導致「港大」或醫院管理局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另外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三年九月至去年一月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在執行職務時或在職務上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被告涉嫌未有申報其「港大」醫學院院長身份與「 GR 」所引起的利益衝突;及促致或促使捐款被支付至「 GR 」的銀行帳戶,而該帳戶是由他本人全權控制的。

餘下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三年六月至去年一月期間,偷竊另外三名病人合共三百八十萬元的款項,即屬於他們的財產。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下周二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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