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人涉嫌供應酒樓食物貪污

2008年6月18日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食物供應商主任及一名酒樓主管,懷疑他們涉嫌就供應肉類家禽給酒樓時貪污,二人今日 ( 星期三 ) 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伍根偉,五十五歲,佳聯貿易公司 ( 「佳聯」 ) 主任,被控共四項罪名,即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同案另一被告歐陽偉強,四十一歲,金龍船酒家有限公司 ( 「金龍船」 ) 燒味部主管,被控共三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裁判官曾健仕准被告暫時無需答辯,並將案件轉介地區法院至七月八日作答辯。

其中兩項控罪指伍涉嫌定期向歐陽提供賄賂,及給予歐陽一筆二萬一千三百六十元款項,作為歐陽向「佳聯」或其相聯公司訂購肉類家禽的報酬。

另外兩項控罪指歐陽涉嫌以同一理由定期收受由伍提供的賄賂及二萬一千三百六十元。

伍又涉嫌與另一間酒樓的一名主管串謀,致使該主管收受多筆款項,作為向另一食物供應商或其相聯公司訂購食物的報酬。

控罪又指伍涉嫌與另一名人士串謀,向一間集團式快餐店的一名大廚提供利益,作為該名大廚不向其僱主投訴有關「佳聯」或其相聯公司提供的肉類家禽質素的報酬。

歐陽又涉嫌與伍及另一間酒樓的一名廚師串謀,使該名廚師接受多筆款項,作為介紹其僱主向「佳聯」或其相聯公司訂購肉類家禽的報酬。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三年三月至二○○七年八月期間發生。

被告各獲准以五萬元保釋。裁判法官令他們須每週向警方報到。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卓偉基代表出庭。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