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退休警員涉嫌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
2008年6月2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二)落案起訴一名退休高級偵緝警員,控告他涉嫌觸犯多項罪行,包括妨礙司法公正、偽造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向廉署作出虛假報告。有關控罪涉及三宗警方案件。
潘敬全,四十八歲,被控共九項罪名,即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四項妨礙司法公正、一項偽造文書、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
被告暫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四(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廉署較早時接獲警方轉介的案件,指稱被告涉嫌貪污,遂展開調查。
其中四項控罪涉及警方於去年五月調查的一宗盜竊案件。
被告當時為一名高級偵緝警員,負責調查有關案件。他涉嫌與案中的一名疑犯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促致以一名證人的名義提供兩份供詞,藉以導致該名疑犯可獲撤銷控罪。
被告亦涉嫌使用兩份偽造證人供詞的副本,並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誘使及指使案中的疑犯向警方作出虛假供詞。
被告又涉嫌向廉署作出虛假報告,即指控案中的疑犯向有關證人提供四千元,作為該名證人協助解決有關盜竊案件的報酬。
上述涉嫌罪行於去年五月二日至七月十六日期間發生。
另外四項涉嫌罪行與被告於二OO六年負責調查的一宗欺詐案件有關。
控罪指被告涉嫌偽造三份由案中三名人士向警方提供的供詞。該三名人士曾向警方投訴另一名人士以欺騙手段向他們借貸。
被告向該三名投訴人訛稱,警方仍在調查有關的詐騙案,而被投訴的人士被檢控的可能性低。他又聲稱另一名人士可以協助他們追討債項,從而不誠實地從其中一名投訴人獲得六千元款項。
在事件中,被告亦涉嫌觸犯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即分別兩次煽惑、誘使及指使該三名投訴人向廉署及警方就有關警方的調查作出虛假供詞。
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一月三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期間發生。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煽惑、誘使及指使另一宗盜竊案件的疑犯向警方作出虛假供詞。
潘敬全,四十八歲,被控共九項罪名,即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四項妨礙司法公正、一項偽造文書、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
被告暫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四(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廉署較早時接獲警方轉介的案件,指稱被告涉嫌貪污,遂展開調查。
其中四項控罪涉及警方於去年五月調查的一宗盜竊案件。
被告當時為一名高級偵緝警員,負責調查有關案件。他涉嫌與案中的一名疑犯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促致以一名證人的名義提供兩份供詞,藉以導致該名疑犯可獲撤銷控罪。
被告亦涉嫌使用兩份偽造證人供詞的副本,並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誘使及指使案中的疑犯向警方作出虛假供詞。
被告又涉嫌向廉署作出虛假報告,即指控案中的疑犯向有關證人提供四千元,作為該名證人協助解決有關盜竊案件的報酬。
上述涉嫌罪行於去年五月二日至七月十六日期間發生。
另外四項涉嫌罪行與被告於二OO六年負責調查的一宗欺詐案件有關。
控罪指被告涉嫌偽造三份由案中三名人士向警方提供的供詞。該三名人士曾向警方投訴另一名人士以欺騙手段向他們借貸。
被告向該三名投訴人訛稱,警方仍在調查有關的詐騙案,而被投訴的人士被檢控的可能性低。他又聲稱另一名人士可以協助他們追討債項,從而不誠實地從其中一名投訴人獲得六千元款項。
在事件中,被告亦涉嫌觸犯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即分別兩次煽惑、誘使及指使該三名投訴人向廉署及警方就有關警方的調查作出虛假供詞。
有關涉嫌罪行於去年一月三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期間發生。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煽惑、誘使及指使另一宗盜竊案件的疑犯向警方作出虛假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