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葵青區議員及其助理涉嫌以虛假收據申領款項

2008年7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葵青區議會議員及其助理,控告他們涉嫌以多間非牟利團體及一個互助委員會舉辦多項活動為名,向葵青區議會提交虛假的收據,以申領有關活動的開支,涉及款項共逾十萬零九千元。

梁廣昌,五十二歲,葵青區議會議員,及其助理梁凱怡,三十四歲,同被控共十六項欺詐罪名。梁廣昌另被控五項欺詐罪名。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荃灣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廉署較早時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拘捕被告。

其中十六項控罪指梁廣昌及梁凱怡涉嫌訛稱一間公司曾提供在十六張收據上描述的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葵青區議會向七間非牟利團體及一個互助委員會支付共八萬四千九百四十元的款項。

餘下五項控罪指梁廣昌涉嫌訛稱有關公司曾提供五張收據上描述的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葵青區議會向另一間非牟利團體支付共二萬五千元的款項。

有關團體及互助委員會分別是西葵頤康健樂之友、西葵婦女會、群芳雅舍、群芳樂苑、葵盛樂苑、葵盛聲雅廊、盛妍社、青葵劇坊及盛強樓互助委員會。

上述涉嫌欺詐罪行於二OO三年十月至去年一月期間發生。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收據涉嫌均屬虛假,並非由有關公司發出,而該公司亦從未提供當中訂明的服務。

倘若區議會知道被告的申請及作為證明的收據並非真確,便不會批准發還開銷申請。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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