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十八人疑涉墓地遺體處理貪污案
2008年9月1日
廉政公署拘捕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華永管委會」)七名現任及兩名前任職員,懷疑他們涉嫌索取及收受金錢利益,以容許有人不當處理先人遺體的執骨程序。
被捕的「華永管委會」職員包括兩名督導員、五名助理督導員,一名前署理督導員及一名前助理督導員。
廉署於上周四(八月二十八日)展開代號「仲夏夜」行動,並同時拘捕五名墓碑承造商及四名殯儀經紀。
根據「華永管委會」的規定,該委員會提供的十年非續期墓地,家屬須於墓地到期時為其先人遺體進行執骨。家屬一般透過殯儀經紀僱用墓碑承造商代辦。
「華永管委會」的員工守則規定,凡先人的遺體在執骨程序開始時未化體,有關遺體須葬回原處,並在六個月後進行另一次執骨。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的「華永管委會」現任及前任職員涉嫌串謀向多名墓碑承造商及殯儀經紀索取及收受金錢利益,以容許他們在遺體未完全化體仍進行執骨,並協助安排殯儀經紀「打尖」排期執骨。
調查繼續進行。
被捕的「華永管委會」職員包括兩名督導員、五名助理督導員,一名前署理督導員及一名前助理督導員。
廉署於上周四(八月二十八日)展開代號「仲夏夜」行動,並同時拘捕五名墓碑承造商及四名殯儀經紀。
根據「華永管委會」的規定,該委員會提供的十年非續期墓地,家屬須於墓地到期時為其先人遺體進行執骨。家屬一般透過殯儀經紀僱用墓碑承造商代辦。
「華永管委會」的員工守則規定,凡先人的遺體在執骨程序開始時未化體,有關遺體須葬回原處,並在六個月後進行另一次執骨。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的「華永管委會」現任及前任職員涉嫌串謀向多名墓碑承造商及殯儀經紀索取及收受金錢利益,以容許他們在遺體未完全化體仍進行執骨,並協助安排殯儀經紀「打尖」排期執骨。
調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