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學教師承認就入學申請詐騙家長七十萬元

2008年9月2日

一名前小學教師,就多名家長為兒子申請入讀該校時,詐騙該等家長共逾七十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劉鳳茵,三十七歲,拔萃小學前教師,承認八項罪名,即六項欺詐及兩項企圖欺詐。

暫委法官陳錦昌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三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為拔萃小學的教務主管,負責處理家長就其子女入讀該校的申請和查詢。

去年七月十三日至十七日期間,被告分別四次虛假地向一名家長表示,他可向拔萃小學繳付款項以表達他為兒子申請入讀該校的誠意;及無論他的申請結果如何,學校也會把款項退回給他。被告意圖詐騙,誘使該名家長支付合共五十八萬元。

此外,被告亦向另外兩名家長作出類似的虛假陳述,誘使他們分別支付兩萬元及三萬元。

案情亦透露,被告另向上述其中一名家長企圖索取七萬元,致使有關家長感到懷疑。廉署其後接獲舉報後,遂展開調查。

去年七月二十日,被告在一間餐廳與該名家長會面。被告向有關家長收取七萬元有記號的款項後,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

被告在被捕前兩日,亦以相同理由,企圖致使另一名家長向她支付一筆金錢。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淑玲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曾憲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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