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輪」買賣貪污案三人被廉署落案起訴
2009年2月2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三名人士,控告他們就衍生權證(俗稱「窩輪」)買賣涉嫌貪污及詐騙。
被告為吳鎮濤,四十一歲,香港投資網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思恆,二十九歲,及孫楚芬,三十四歲,同為無業。他們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去年五月進行代號「探射燈」行動拘捕被告。
吳及林同被控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控罪指吳及林涉嫌於二OO五年九月一日至去年五月二十七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士串謀分別向東方匯理銀行、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 d、標準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及德利佳華證券(亞洲)有限公司的多名僱員提供利益。
有關懷疑串謀涉及上述僱員就 Calyon Financial Products ( Guernsey ) Limited ( Calyon Financial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orporation ( Citigroup )、 Standard Bank PLC ( Standard Bank )及 Dresdner Bank AG
( Dresdner )所發行的衍生權證向與吳有關連的人士開出優惠價格。
吳及林亦被控三項涉嫌於上述期間發生的串謀詐騙罪名。控罪指吳及林涉嫌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那些被誘使買賣由 Calyon Financial 、 Citigroup 及 Standard Bank 所發行的衍生權證的公司、商號及人士。
吳、林及孫另同被控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涉及 Dresdner 所發行的衍生權證的買賣。
吳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的罪名。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明日提堂。
被告為吳鎮濤,四十一歲,香港投資網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思恆,二十九歲,及孫楚芬,三十四歲,同為無業。他們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去年五月進行代號「探射燈」行動拘捕被告。
吳及林同被控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控罪指吳及林涉嫌於二OO五年九月一日至去年五月二十七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士串謀分別向東方匯理銀行、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 d、標準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及德利佳華證券(亞洲)有限公司的多名僱員提供利益。
有關懷疑串謀涉及上述僱員就 Calyon Financial Products ( Guernsey ) Limited ( Calyon Financial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orporation ( Citigroup )、 Standard Bank PLC ( Standard Bank )及 Dresdner Bank AG
( Dresdner )所發行的衍生權證向與吳有關連的人士開出優惠價格。
吳及林亦被控三項涉嫌於上述期間發生的串謀詐騙罪名。控罪指吳及林涉嫌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那些被誘使買賣由 Calyon Financial 、 Citigroup 及 Standard Bank 所發行的衍生權證的公司、商號及人士。
吳、林及孫另同被控一項相類串謀詐騙罪名,涉及 Dresdner 所發行的衍生權證的買賣。
吳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的罪名。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