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室內設計公司董事疑涉匡湖居違例工程貪污案

2009年3月18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室內設計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就西貢私人屋苑匡湖居的違例建築工程,向該屋苑物業管理公司一名職員提供共十萬元賄款。

羅煥棠,三十五歲,隆騰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隆騰」)董事兼股東,被控共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別於二OO八年四月及十一月,向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新昌」)的一名高級執行助理提供兩筆各五萬元款項,作為該名高級執行助理不舉報西貢匡湖居兩個單位內由「隆騰」進行的違例建築工程的報酬。

「新昌」獲匡湖居業主立案法團聘任,在該屋苑提供管理服務。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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