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工程師就建造新路段串謀詐騙判囚一年
2009年7月8日
一名前高級項目工程師,就建造路政署轄下青山公路新大欖段(有關工程)串謀詐騙,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歐陽志豪,三十二歲,前受僱於亞佳(遠東)有限公司(「亞佳」),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杜大衛在判刑時指出,為了維持建造業的誠信,必須判處被告入獄。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有關罪行。
案情透露,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於二○○三年獲路政署判授一份價值六億零八百萬元合約,為青山公路進行道路改善工程,包括建造一條長八百米連接大欖角及小欖的新路段。
「金門」其後將有關工程的鋼筋束項目分判予「亞佳」,被告當時為有關工程的項目工程師。
案情透露,二○○四年六月,「亞佳」一名管工於某日進行鋼筋束加應力過程期間,發現鋼筋束伸長量度數據與正常的數據有很大差異,並向被告匯報有關情況。
被告其後指示該名管工不須理會真正的伸長量度數據,並 着 其使用被告所提供的一套數據。
二○○四年六月至二○○六年六月期間,被告與該名管工串謀詐騙「金門」,即不誠實地在鋼筋束加應力過程中提供虛假的伸長量度數據。
該名管工於上述期間在被告監督下進行了約五十次鋼筋束加應力過程,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伸長量度數據與被告提供的數據不同。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六年三月至八月期間,亦透過「亞佳」一名工人在鋼筋束加應力過程中提供虛假的伸長量度數據。
在上述期間,該名工人在被告監督下進行了約十次鋼筋束加應力過程,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伸長量度數據與被告提供的數據不同。
案情透露,被告導致或誘使「金門」接受有關量度數據是正確的,使「金門」對該等鋼筋束或任何有關的結構,包括採取任何修正措施,不採取任何行動。
路政署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Neil Mitchell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漢傑協助。
歐陽志豪,三十二歲,前受僱於亞佳(遠東)有限公司(「亞佳」),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暫委法官杜大衛在判刑時指出,為了維持建造業的誠信,必須判處被告入獄。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有關罪行。
案情透露,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於二○○三年獲路政署判授一份價值六億零八百萬元合約,為青山公路進行道路改善工程,包括建造一條長八百米連接大欖角及小欖的新路段。
「金門」其後將有關工程的鋼筋束項目分判予「亞佳」,被告當時為有關工程的項目工程師。
案情透露,二○○四年六月,「亞佳」一名管工於某日進行鋼筋束加應力過程期間,發現鋼筋束伸長量度數據與正常的數據有很大差異,並向被告匯報有關情況。
被告其後指示該名管工不須理會真正的伸長量度數據,並 着 其使用被告所提供的一套數據。
二○○四年六月至二○○六年六月期間,被告與該名管工串謀詐騙「金門」,即不誠實地在鋼筋束加應力過程中提供虛假的伸長量度數據。
該名管工於上述期間在被告監督下進行了約五十次鋼筋束加應力過程,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伸長量度數據與被告提供的數據不同。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六年三月至八月期間,亦透過「亞佳」一名工人在鋼筋束加應力過程中提供虛假的伸長量度數據。
在上述期間,該名工人在被告監督下進行了約十次鋼筋束加應力過程,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伸長量度數據與被告提供的數據不同。
案情透露,被告導致或誘使「金門」接受有關量度數據是正確的,使「金門」對該等鋼筋束或任何有關的結構,包括採取任何修正措施,不採取任何行動。
路政署於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Neil Mitchell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漢傑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