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區議會選舉落敗候選人涉嫌賄選

2009年7月21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二 ) 拘捕及起訴一名在 2007 年區議會選舉 ( 健康 邨 選區 ) 中落敗的候選人,控告他涉嫌向選民提供免費身體檢查服務以換取他們在選舉中投票予他,以及沒有把選舉開支載入選舉申報書中。

陳得偉,四十九歲,被控兩項罪名,即提供利益予其他人士,作為在選舉中投票的誘因,涉嫌違反《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 條例》第 11(1)(a) 條。

他另被控一項沒有把選舉開支載入選舉申報書中罪名,涉嫌違反《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 條例》第 23(3) 條。

被告將於星期四 ( 七月二十三日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兩項賄選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十月二十日及十一月十日,在無合理辯解下,在有關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被告涉嫌在北角健康 邨 向其他人士提供免費身體檢查服務的利益,誘使他們在該選舉中投票予他。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有關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沒有把他本人或其選舉開支代理人所招致的選舉開支,包括多名護士學生的薪酬及原子筆費用,載入其選舉申報書中。

該等護士由被告僱用,以協助提供身體檢查服務,而原子筆則在被告提供有關服務期間派發予有關人士。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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