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業主及兩名地產代理疑涉樓宇買賣貪污案
2009年7月31日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業主及兩名地產代理,控告他們就一宗逾一百五十萬元的住宅樓宇買賣涉嫌貪污。三人今日 ( 星期五 ) 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鄒紹華,五十二歲,沙田一個住宅單位的業主,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上賄賂條例》第 9(2)(a) 條。
同案被告為林雪鷹及張振輝,同是二十六歲,分別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的客戶經理及前物業顧問。他們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上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裁判官祁士偉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審理。鄒及林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而張則以現金三千元保釋。
控罪指鄒涉嫌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林及張提供額外佣金,作為促致以超過一百五十五萬元的交易價賣出他位於沙田金禧花園一個單位的報酬。有關額外佣金被指為一萬五千元。
林及張涉嫌以相同理由同意收受有關額外佣金。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曉然代表出庭。
鄒紹華,五十二歲,沙田一個住宅單位的業主,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上賄賂條例》第 9(2)(a) 條。
同案被告為林雪鷹及張振輝,同是二十六歲,分別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的客戶經理及前物業顧問。他們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上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裁判官祁士偉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審理。鄒及林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而張則以現金三千元保釋。
控罪指鄒涉嫌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林及張提供額外佣金,作為促致以超過一百五十五萬元的交易價賣出他位於沙田金禧花園一個單位的報酬。有關額外佣金被指為一萬五千元。
林及張涉嫌以相同理由同意收受有關額外佣金。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梁曉然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