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判商疑涉裝修工程貪污案被廉署起訴今提堂

2009年8月5日

一名裝修承判商,涉嫌向一名洋酒分銷商高級市務經理提供逾二十一萬元的賄款,以取得多項裝修工程,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潘成德,四十三歲, Stardust Design & Contracting Company Limited (「 Stardust 」)東主,否認六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十六日進行預審。

被告自二OO四年獲酩悅軒尼詩帝亞吉歐洋酒香港有限公司(「酩悅」)委任為裝修承判商。

「酩悅」,前稱浤豐洋酒有限公司,是本地的分銷商,負責推廣多隻牌子的葡萄酒及烈酒。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四年八月至二OO七年五月期間,先後六次向「酩悅」的一名高級市務經理提供共逾二十一萬元賄款,作為向「 Stardust 」批出六項裝修工程的報酬。

該等裝修工程分佈在多個娛樂場所,以推廣「酩悅」的含酒精產品。

被告獲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姜亦禮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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