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就八千五百萬元殺蟲滅鼠合約詐騙「食環署」罪成候判
2009年8月13日
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清潔承辦商的九名前職員,就支付工人工資,以及將價值八千五百萬元的殺蟲滅鼠合約分判,被廉政公署控以串謀詐騙「食環署」罪名。被告今日(星期四)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陳錦文,四十七歲,新紀元服務有限公司(「新紀元」)前總經理,被裁定十二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而葛家炬,五十八歲,「新紀元」前合約經理,則被裁定十三項相類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為布秋賢,四十五歲;鍾褔,四十歲;何嘉和,五十一歲;布嘉俊,三十二歲;瞿偉忠,四十三歲;張佩 英 ,五十一歲;及劉家威,二十八歲,同為「新紀元」前管工。他們各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法官源麗華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日宣判,以待被告的醫療及/或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多宗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食環署」於案發時已向「新紀元」批出一份價值八千五百萬元合約,負責在十九區提供殺蟲滅鼠服務。
被告於二OO四年十二月至二OO六年三月期間串謀詐騙「食環署」,即隱瞞部份合約已經或將會分判予布秋賢、鍾褔、何嘉和、布嘉俊、瞿偉忠、張佩 英 及劉家威。
案情透露,被告亦未有向「食環署」披露管工及工人根據「食環署」有關合約收取的實際工資。
雖然每名工人是按「食環署」合約中訂明的最低工資即每月七千三百八十二元支薪,但被告要求工人每月將三百元至一千九百元的薪金退還予「新紀元」。
被告的詐騙勾當致使「食環署」沒有向「新紀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終止有關合約的權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寶榮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佩瑩及林啓浩協助。
陳錦文,四十七歲,新紀元服務有限公司(「新紀元」)前總經理,被裁定十二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而葛家炬,五十八歲,「新紀元」前合約經理,則被裁定十三項相類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為布秋賢,四十五歲;鍾褔,四十歲;何嘉和,五十一歲;布嘉俊,三十二歲;瞿偉忠,四十三歲;張佩 英 ,五十一歲;及劉家威,二十八歲,同為「新紀元」前管工。他們各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
法官源麗華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日宣判,以待被告的醫療及/或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署較早時接獲多宗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串謀詐騙罪行。
案情透露,「食環署」於案發時已向「新紀元」批出一份價值八千五百萬元合約,負責在十九區提供殺蟲滅鼠服務。
被告於二OO四年十二月至二OO六年三月期間串謀詐騙「食環署」,即隱瞞部份合約已經或將會分判予布秋賢、鍾褔、何嘉和、布嘉俊、瞿偉忠、張佩 英 及劉家威。
案情透露,被告亦未有向「食環署」披露管工及工人根據「食環署」有關合約收取的實際工資。
雖然每名工人是按「食環署」合約中訂明的最低工資即每月七千三百八十二元支薪,但被告要求工人每月將三百元至一千九百元的薪金退還予「新紀元」。
被告的詐騙勾當致使「食環署」沒有向「新紀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終止有關合約的權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王寶榮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黃佩瑩及林啓浩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