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健美總會主席涉嫌貪污及詐騙政府資助
2009年8月1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訴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控告他涉嫌貪污,協助一名被停賽的運動員參加二OO六年多哈亞運會,以及詐騙政府資助。
陳少文,三十九歲,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以及一項欺詐罪名。
被告將於周五(八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有關串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六年五月至二OO七年二月期間,與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及一名運動員一同串謀,使該名秘書長從有關運動員接受一萬美元(約七萬八千港元),作為該名秘書長縮短或撤銷有關運動員被判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的期限,使他可以參加二OO六年多哈亞運會的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該運動員於二OO五年十月參加南韓的健美比賽時未能通過藥檢測試,被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為期兩年。
此外,有關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七年底至去年五月十五日期間,藉作欺騙,在中國香港健美總會截至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周年報表中偽稱,有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資助節目結算表內容真確,所列各項實際支出的金額均為真實的金額。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接受有關周年報表為真實,致令「康文署」不會要求中國香港健美總會退還資助。
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詐騙「康文署」的資助合共逾二十五萬港元。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五提堂。
陳少文,三十九歲,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以及一項欺詐罪名。
被告將於周五(八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有關串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六年五月至二OO七年二月期間,與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及一名運動員一同串謀,使該名秘書長從有關運動員接受一萬美元(約七萬八千港元),作為該名秘書長縮短或撤銷有關運動員被判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的期限,使他可以參加二OO六年多哈亞運會的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該運動員於二OO五年十月參加南韓的健美比賽時未能通過藥檢測試,被暫停參加任何健美比賽,為期兩年。
此外,有關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七年底至去年五月十五日期間,藉作欺騙,在中國香港健美總會截至二OO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周年報表中偽稱,有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資助節目結算表內容真確,所列各項實際支出的金額均為真實的金額。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接受有關周年報表為真實,致令「康文署」不會要求中國香港健美總會退還資助。
被告涉嫌透過上述虛假陳述,詐騙「康文署」的資助合共逾二十五萬港元。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