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業委會主席涉嫌索賄以助麻將館於大廈營業

2009年8月25日

一名商住樓宇的業主委員會前主席,被廉政公署起訴,控告他涉嫌貪污,以協助一所麻將館申請於大廈內營業。被告今日(星期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楊風,四十五歲,佐敦金威廣場業主委員會的前任主席,否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

裁判官唐慕賢將案押後至九月十六日作預審。被告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

控罪指被告為業主委員會主席時,涉嫌向一名代表瑞興麻雀有限公司 ( 瑞興 ) 的經理索取利益,即一份以二百六十萬元購買一個金威廣場的住宅單位的合約。

控罪指,有關之涉嫌利益是作為楊向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證實,他作為代金威廣場業主行事的業主委員會主席,不會反對瑞興提交在金威廣場經營麻雀館的牌照申請,以及勸說金威廣場的住客不要反對上述之申請的報酬。

有關涉嫌罪行於本年三月十三日發生。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譚偉玲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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