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十四人疑以虛假服務申請詐騙佣金今提堂
2009年8月31日
十四名人士涉嫌遞交虛假電話、互聯網及收費電視服務申請表,向四間電訊及收費電視公司詐騙佣金,被廉政公署起訴。各人今日 ( 星期一 ) 分兩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被告為洪彩霞,二十六歲;梁偉謙,三十三歲;方肇麟,二十五歲;陳勇強,三十歲;鄧煜鑌,二十六歲;周有弟,二十三歲;翁志平,二十四歲,同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 ) 、無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和記環球電訊有限公司,及 / 或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的前營業員。餘下一名被告梁宇馳,二十六歲,為一間健身中心的會員服務助理。
他們被控共二十九項罪名,即五項串謀詐騙、二十二項盜竊、及兩項管有他人身分證罪名。
有關串謀詐騙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六年底至去年四月期間,串謀其他人士在遞交予上述四間公司的服務申請表 ( 申請表 ) 上作出虛假陳述,以詐騙該四間公司。
控罪指他們在申請表上虛假地表示,其中六名被告曾經處理有關申請表上的客戶,而申請表上載有上述客戶的個人資料和簽署;以及上述客戶曾申請有關服務。
被告在有關涉嫌勾當中向上述四間公司詐騙佣金共約六萬九千元。
洪另被控四項盜竊罪名,控罪指她涉嫌偷竊了六張信用卡。梁宇馳亦被控十八項相類罪名,指他涉嫌偷竊了二十六張信用卡。
梁偉謙及方肇麟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涉嫌管有兩張分別屬於兩名人士的身分證;而梁偉謙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指他涉嫌管有一張屬於第三名人士的身分證。
在第二宗案件,除了在首宗案件被控的梁偉謙外,其餘被告同為電訊盈科的前營業員,他們是梁凱慧,三十歲;郭靜敏,三十七歲;西遠寺龍也,二十歲;鄭慧敏,四十一歲;溫偉濂,三十一歲;及吳偉強,二十七歲。
他們被控共三項串謀詐騙罪名,而西遠寺龍也則被控一項行使虛假文書罪名。
有關串謀詐騙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十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間,串謀其他人士以相類的虛假申請表,詐騙電訊盈科。
各被告被指涉嫌向電訊盈科詐騙佣金共約九千元。
西遠寺龍也涉嫌於二○○七年十二月行使一項虛假文書,即一張由一間公司發出的虛假服務證明書,企圖誘使電訊盈科接受其為真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上述兩宗案件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陳錦昌將有關案件押後至九月十八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梁偉謙獲准以現金三千元及人事一萬七千元保釋外出,其餘十三名被告的保釋金分別為現金一千元至五千元。
上述兩宗案件的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林慧珍代表出庭。
在首宗案件,被告為洪彩霞,二十六歲;梁偉謙,三十三歲;方肇麟,二十五歲;陳勇強,三十歲;鄧煜鑌,二十六歲;周有弟,二十三歲;翁志平,二十四歲,同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 ( 電訊盈科 ) 、無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和記環球電訊有限公司,及 / 或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的前營業員。餘下一名被告梁宇馳,二十六歲,為一間健身中心的會員服務助理。
他們被控共二十九項罪名,即五項串謀詐騙、二十二項盜竊、及兩項管有他人身分證罪名。
有關串謀詐騙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六年底至去年四月期間,串謀其他人士在遞交予上述四間公司的服務申請表 ( 申請表 ) 上作出虛假陳述,以詐騙該四間公司。
控罪指他們在申請表上虛假地表示,其中六名被告曾經處理有關申請表上的客戶,而申請表上載有上述客戶的個人資料和簽署;以及上述客戶曾申請有關服務。
被告在有關涉嫌勾當中向上述四間公司詐騙佣金共約六萬九千元。
洪另被控四項盜竊罪名,控罪指她涉嫌偷竊了六張信用卡。梁宇馳亦被控十八項相類罪名,指他涉嫌偷竊了二十六張信用卡。
梁偉謙及方肇麟同被控一項罪名,指他們涉嫌管有兩張分別屬於兩名人士的身分證;而梁偉謙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指他涉嫌管有一張屬於第三名人士的身分證。
在第二宗案件,除了在首宗案件被控的梁偉謙外,其餘被告同為電訊盈科的前營業員,他們是梁凱慧,三十歲;郭靜敏,三十七歲;西遠寺龍也,二十歲;鄭慧敏,四十一歲;溫偉濂,三十一歲;及吳偉強,二十七歲。
他們被控共三項串謀詐騙罪名,而西遠寺龍也則被控一項行使虛假文書罪名。
有關串謀詐騙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七年十一月至去年四月期間,串謀其他人士以相類的虛假申請表,詐騙電訊盈科。
各被告被指涉嫌向電訊盈科詐騙佣金共約九千元。
西遠寺龍也涉嫌於二○○七年十二月行使一項虛假文書,即一張由一間公司發出的虛假服務證明書,企圖誘使電訊盈科接受其為真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上述兩宗案件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陳錦昌將有關案件押後至九月十八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梁偉謙獲准以現金三千元及人事一萬七千元保釋外出,其餘十三名被告的保釋金分別為現金一千元至五千元。
上述兩宗案件的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林慧珍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