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小學校長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2009年9月15日
一名津貼小學的前校長,涉嫌將總值約二十五萬元的學校工程判予其弟擁有的公司,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罪名。
蘇有恆,五十五歲,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另外,他與其弟,蘇有昌,五十三歲,無業;及馬世棠,四十二歲,教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三名被告將於明日 ( 星期三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上庭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展開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控罪指蘇有恆於二○○一年六月至二○○六年十一月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 ( 學校 ) 校長,在其公職的事宜上故意或企圖行為失當。
他涉嫌安排向學校提供四間與其弟蘇有昌有關的公司的報價單,及促使上述公司為有關學校提供維修、翻新及其他服務。
控罪又指,蘇有恆涉嫌未有按照政府指引向有關學校申報他與其弟的關係。
案發期間懷疑共有十項總值約十五萬元的工程,包括在學校的禮堂內安裝擴音器和冷氣及通風風扇的清潔工作,被批予上述公司。
另一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二○○六年四月串謀詐騙有關學校,即虛假地表示宏記工程公司 ( 宏記 ) 只曾遞交一份報價單給有關學校,內載一項翻新工程合約投標的最低標價;因而促使宏記獲判授有關學校工程。
廉署調查發現,在投標結果公佈時,宏記的標價是五間公司最高的,但三人其後涉嫌串謀安排宏記遞交另一份標價,成為最低的報價單。
宏記最終以約十萬五千元投得有關工程。
三名被告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出庭。
蘇有恆,五十五歲,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另外,他與其弟,蘇有昌,五十三歲,無業;及馬世棠,四十二歲,教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三名被告將於明日 ( 星期三 ) 上午九時三十分在觀塘裁判法院上庭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展開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控罪指蘇有恆於二○○一年六月至二○○六年十一月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 ( 學校 ) 校長,在其公職的事宜上故意或企圖行為失當。
他涉嫌安排向學校提供四間與其弟蘇有昌有關的公司的報價單,及促使上述公司為有關學校提供維修、翻新及其他服務。
控罪又指,蘇有恆涉嫌未有按照政府指引向有關學校申報他與其弟的關係。
案發期間懷疑共有十項總值約十五萬元的工程,包括在學校的禮堂內安裝擴音器和冷氣及通風風扇的清潔工作,被批予上述公司。
另一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二○○六年四月串謀詐騙有關學校,即虛假地表示宏記工程公司 ( 宏記 ) 只曾遞交一份報價單給有關學校,內載一項翻新工程合約投標的最低標價;因而促使宏記獲判授有關學校工程。
廉署調查發現,在投標結果公佈時,宏記的標價是五間公司最高的,但三人其後涉嫌串謀安排宏記遞交另一份標價,成為最低的報價單。
宏記最終以約十萬五千元投得有關工程。
三名被告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以待明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