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籍商人行賄銀行經理罪成候判
2009年9月25日
一名韓籍商人行賄一名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 匯豐銀行 ) 經理,以協助他贖回一張面值美金五百億元的黃金存款證,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 ( 星期五 ) 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Chin Soon-yong ,六十四歲,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成立。
裁判官文偉新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醫療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為 PK Tra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的主席兼董事,有關公司在香港、菲律賓及美國經營電子零件貿易生意。
被告於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前往匯豐銀行總行,向一名助理經理展示一張以第三者名義持有,面值為五百億元美金的黃金存款證的副本。
案情指被告向該名經理聲稱,在贖回有關黃金存款證後將會把款項存入以其公司名義在匯豐銀行開設的新戶口。
被告在離開銀行前將有關副本交予該名助理經理,並向她表示若她能幫忙,將會把一部份收益分予她。
該名助理經理向上司報告,銀行其後證實有關存款證副本為偽造。
被告翌日折返匯豐銀行並向該名助理經理表示,若她能成功提供協助,他將會把收益的百分之五給予銀行,及將一部份款項給予該名助理經理。
銀行立即通知警方,警方接獲舉報後即時將被告拘捕,案件其後轉介廉署跟進調查。
匯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seph Pethes 代表,廉署人員劉鉑鏘協助。
Chin Soon-yong ,六十四歲,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成立。
裁判官文偉新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以待被告的醫療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為 PK Trad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的主席兼董事,有關公司在香港、菲律賓及美國經營電子零件貿易生意。
被告於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前往匯豐銀行總行,向一名助理經理展示一張以第三者名義持有,面值為五百億元美金的黃金存款證的副本。
案情指被告向該名經理聲稱,在贖回有關黃金存款證後將會把款項存入以其公司名義在匯豐銀行開設的新戶口。
被告在離開銀行前將有關副本交予該名助理經理,並向她表示若她能幫忙,將會把一部份收益分予她。
該名助理經理向上司報告,銀行其後證實有關存款證副本為偽造。
被告翌日折返匯豐銀行並向該名助理經理表示,若她能成功提供協助,他將會把收益的百分之五給予銀行,及將一部份款項給予該名助理經理。
銀行立即通知警方,警方接獲舉報後即時將被告拘捕,案件其後轉介廉署跟進調查。
匯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 Joseph Pethes 代表,廉署人員劉鉑鏘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