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四名供應商疑涉提供非法回佣今提堂
2009年10月8日
四名供應商,涉嫌向一名玩具公司前採購經理提供非法回佣合共逾七十四萬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星期四)分三宗案件在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陳小平,四十二歲,榮德紡織貿易有限公司(「榮德」)代表,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四年六月至去年四月期間,向皇城玩具有限公司前採購經理陳愛蘭提供逾五十四萬六千元,作為向「榮德」發出訂單的報酬。
在另一宗案件,陳卓明,三十五歲,日尹實業有限公司(「日尹」)代表,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六年四月至去年四月期間,向陳愛蘭提供共逾十八萬六千元,作為向「日尹」發出訂單的報酬。
兩名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委首席裁判官錢禮將兩宗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五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在餘下一宗案件,陳成江,四十六歲,明成有限公司(「明成」)董事兼股東,及黃子駒,前又名黃德康,四十七歲,「明成」市務經理,同被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被告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李家齊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五日進行答辯。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去年三月至六月期間,向陳愛蘭提供合共約一萬一千元,作為向「明成」發出訂單的報酬。在一萬一千元中,其中約一千二百元是在香港支付予陳愛蘭。
上述案件的四名被告均獲准以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下一次提堂。
陳愛蘭,三十七歲,較早時因與上述案件有關而被廉署起訴。被告已承認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盜竊罪名。她今日亦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鄧立泰將其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三日判刑。
在首宗案件,陳小平,四十二歲,榮德紡織貿易有限公司(「榮德」)代表,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2)(a) 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四年六月至去年四月期間,向皇城玩具有限公司前採購經理陳愛蘭提供逾五十四萬六千元,作為向「榮德」發出訂單的報酬。
在另一宗案件,陳卓明,三十五歲,日尹實業有限公司(「日尹」)代表,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OO六年四月至去年四月期間,向陳愛蘭提供共逾十八萬六千元,作為向「日尹」發出訂單的報酬。
兩名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委首席裁判官錢禮將兩宗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五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在餘下一宗案件,陳成江,四十六歲,明成有限公司(「明成」)董事兼股東,及黃子駒,前又名黃德康,四十七歲,「明成」市務經理,同被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被告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李家齊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五日進行答辯。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去年三月至六月期間,向陳愛蘭提供合共約一萬一千元,作為向「明成」發出訂單的報酬。在一萬一千元中,其中約一千二百元是在香港支付予陳愛蘭。
上述案件的四名被告均獲准以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下一次提堂。
陳愛蘭,三十七歲,較早時因與上述案件有關而被廉署起訴。被告已承認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盜竊罪名。她今日亦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鄧立泰將其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三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