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公司主任提供非法回佣以獲取生意判囚二十五個月

2009年10月27日

一名肉食供應商主任,就供應肉類家禽予酒樓時,提供非法回佣合共逾十七萬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五個月。

伍根偉,五十六歲,佳聯貿易公司(「佳聯」)主任,較早前被裁定共四項罪名成立,即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案情透露,伍於案發時為「佳聯」及其相聯公司,包括德聯鮮肉食品有限公司(「德聯」)的主任,負責推廣公司代理的肉食家禽。

金龍船酒家有限公司(「金龍船」)燒味部主管歐陽偉強於二○○六年八月,向伍索取回佣。伍相信歐陽可向他發出更多購貨訂單,遂答應歐陽的要求。

二OO六年八月一日至二OO七年八月一日,伍向歐陽每月提供約一萬元回佣,合共約十二萬元,作為向「佳聯」或其相關公司訂購肉類家禽的報酬。

伍於二OO七年八月二日在上水一間酒樓會晤歐陽。在會晤期間,伍將一個載有二萬一千三百六十元現金及一張詳列二OO七年五月回佣的紙張交予歐陽。

兩人離開酒樓時,被在場的廉署人員拘捕。廉署人員其後在歐陽的身上檢獲該筆現金及紙張。

案情透露,另一間酒樓燒味部的主管自二OO六年開始向「德聯」訂購肉類及家禽。

該主管向伍索取回佣,伍遂於二OO六年十月一日至二OO七年八月二日期間,向有關主管每月提供約三百元回佣。伍向該主管支付的非法回佣合共約三千元。

案情透露,「佳聯」亦是一間集團式快餐店的供應商。二OO七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伍向該快餐店的一名高級廚師每月提供約五千元回佣。有關非法回佣合共約三萬元。

該高級廚師收取非法回佣,作為他不向其僱主投訴有關「佳聯」或其相關公司提供肉類家禽的質素的報酬。

歐陽偉強,四十二歲,因涉嫌與案件有關亦被廉署起訴。他較早時棄保潛逃,區域法院已發出手令,通緝他歸案。

「金龍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檢控官譚嘉穎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冼澤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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