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酒分銷商前市務經理涉就翻新工程收賄被控

2010年3月11日

廉政公署起訴一間洋酒分銷商的一名前市務經理,指控他在判授娛樂場所推廣佈置的翻新工程時,涉嫌收受逾三十八萬元賄賂。

張得成,四十二歲,浤豐洋酒有限公司(現稱酩悅軒尼詩帝亞吉歐洋酒香港有限公司(「酩悅」))前市務經理,被控十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二○○四年八月至二○○七年五月期間,分別十一次接受由 Stardust Design & Contracting Company Limited 東主所提供一萬至六萬元不等的賄款,作為判授翻新工程的報酬。被告涉嫌收受的賄款共三十八萬八千元。

有關工程涉及在多間「卡拉OK」、酒吧及展覽場地設置的特定位置,作為推廣「酩悅」代理的酒精飲料。

「酩悅」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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