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男子涉嫌「報假案」指控海關人員受賄
2010年4月1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向廉署作出虛假舉報,指控多名香港海關人員收受香煙走私客的利益。
葉銘耀,五十三歲,被控一項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罪名,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a)條。
被告將於下周三(四月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十月九日至十一月二十三日期間,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指控四名駐守落馬洲管制站的海關人員可能曾經接受某些不知名走私客的利益,並對他們的走私活動不採取行動。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下周三答辯。
葉銘耀,五十三歲,被控一項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罪名,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a)條。
被告將於下周三(四月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十月九日至十一月二十三日期間,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指控四名駐守落馬洲管制站的海關人員可能曾經接受某些不知名走私客的利益,並對他們的走私活動不採取行動。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下周三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