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兩人疑涉CEPA詐騙案
2010年4月2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間貨運代理公司的兩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使用虛假文件的副本,向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申請「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以參加《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 )。
游秋儀,四十一歲,及植治源,四十六歲,分別為飛裕股份有限公司(「飛裕」)前秘書及空運經理,同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
兩名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飛裕」是一間貨運代理公司,為客戶提供海、陸或航空貨運服務。
自二OO五年中,「飛裕」透過其在港的獨家代理,僱用內地一間航空公司作為「飛裕」其中一個航空承運人。在有關安排下,該航空公司從來不會直接向「飛裕」發出繳費通知書。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使用看似由該航空公司發出三張繳費通知書的副本,而兩人知道有關通知書是虛假的,意圖誘使「工貿署」職員接納有關副本為真文件。
「工貿署」相信有關繳費通知書是真確,遂於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向「飛裕」發出「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應訊。
游秋儀,四十一歲,及植治源,四十六歲,分別為飛裕股份有限公司(「飛裕」)前秘書及空運經理,同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
兩名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飛裕」是一間貨運代理公司,為客戶提供海、陸或航空貨運服務。
自二OO五年中,「飛裕」透過其在港的獨家代理,僱用內地一間航空公司作為「飛裕」其中一個航空承運人。在有關安排下,該航空公司從來不會直接向「飛裕」發出繳費通知書。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使用看似由該航空公司發出三張繳費通知書的副本,而兩人知道有關通知書是虛假的,意圖誘使「工貿署」職員接納有關副本為真文件。
「工貿署」相信有關繳費通知書是真確,遂於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向「飛裕」發出「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