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誣告警務人員索賄今提堂

2010年6月23日

一名無業男子涉嫌向廉政公署作出虛假舉報,指稱一名女警向他索賄,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日 ( 星期三 ) 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陳永誠,三十二歲,否認一項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的控罪,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 13B(a) 條。

裁判官馬漢璋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二十一日進行預審。被告准以現金保釋。

控罪指,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告明知而向廉政公署人員作出一項虛假報告,指稱一名女警於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向他索取五百元,作為不向他發出觸犯交通條例傳票的誘因。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黃桂嫦代表出庭。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