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聲明
2010年7月4日
回應新聞界就今日(星期日)一篇報導的查詢,廉政公署發言人作以下聲明:
「廉署一向的宗旨,是以不偏不倚的精神,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致力肅貪倡廉,維護一個公平廉潔的社會。
「在執法方面,廉署的職責是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調查所有與貪污有關的舉報。就重要事項及工作需要,我們會徵詢法律意見及諮詢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
「廉署專責調查事宜,至於案件是否檢控,則由律政司决定。若然進行檢控,在訴訟進行中,廉署當會盡力與律政司配合。
「廉署絕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及終審法院的裁决。」
「廉署一向的宗旨,是以不偏不倚的精神,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致力肅貪倡廉,維護一個公平廉潔的社會。
「在執法方面,廉署的職責是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調查所有與貪污有關的舉報。就重要事項及工作需要,我們會徵詢法律意見及諮詢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
「廉署專責調查事宜,至於案件是否檢控,則由律政司决定。若然進行檢控,在訴訟進行中,廉署當會盡力與律政司配合。
「廉署絕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及終審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