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四名酒店職員涉嫌收受的士司機「茶錢」

2010年7月2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帝國酒店的四名現任及前任職員,起訴他們涉嫌向多名的士司機收受「茶錢」共逾四萬元,以轉介酒店客人租用其服務。

毛桂國,四十九歲,及郭兆基,三十四歲,同為行李兼保安主任,分別被控兩項及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許振鵬,三十一歲,前保安主任,則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同案餘下一名被告為葉英偉,三十三歲,前助理前堂經理。他被控一項串謀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四名被告將於周四(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其中六項控罪指毛、郭及許涉嫌向多名的士司機收受「茶錢」,金額為每名司機每月一百元至二百元不等,作為把酒店客人轉介予該等司機以便客人租用他們提供或安排的士服務的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葉涉嫌與毛、郭,許及其他人士一同串謀,以相同理由向多名司機收受「茶錢」。

四名被告涉嫌收受的「茶錢」總計逾四萬元。

上述涉嫌控罪於二OO五年至二OO九年期間發生。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等候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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