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四十四人涉嫌詐騙九百萬元租購貸款

2010年8月10日

廉政公署分案起訴四十四名人士,包括兩名懷疑主腦,控告他們涉嫌利用虛假文件,詐騙大眾財務有限公司(「大眾財務」)批出租購貸款合共逾九百萬元。

在首宗案件,兩名懷疑主腦李東生,四十六歲,順景影音貿易公司(「順景」)前東主;及李維倫,三十八歲,「大眾財務」前市場推廣主任,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李東生另被控一項相類罪名。

「順景」為一間本地公司,從事卡拉 OK 器材的銷售生意。

其中一項控罪指,李東生與李維倫涉嫌一同串謀和與八十名看似買家串謀欺詐「大眾財務」,即不誠實地致使向「大眾財務」申請租購貸款;致使及允許偽造有關貸款申請所需文件;並虛假地表示該等看似買家真的向「順景」購買卡拉 OK 器材,從而誘使「大眾財務」支付共逾七百四十萬元的款項予「順景」。

餘下一項控罪指,李東生涉嫌與另外二十名看似買家利用相同手法,串謀詐騙「大眾財務」批出合共逾一百六十萬元的租購貸款。

兩名被告將於明日(八月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在餘下三十七宗案件,被廉署起訴的四十二名被告是貸款申請人或中間人,年齡由二十七歲至六十二歲。有關被告是多間公司的僱員、董事或東主,以及保險經紀。

上述被告被控共四十一項罪名,即二十八項串謀詐騙及十三項欺詐,指他們涉嫌詐騙「大眾財務」批出共逾三百五十萬元的租購貸款。

他們將於未來數日(八月十一日、十二日、十三日或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分別在東區、九龍城、觀塘、沙田及荃灣裁判法院答辯。

上述所有案件的涉嫌罪行,於二OO六年九月至二OO八年十月期間發生。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詐騙租購貸款罪行。

所有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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