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涉嫌賄選
2010年10月27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拘捕及起訴一名二OO八年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控告她涉嫌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以誘使他們在選舉中投票予她。
譚香文,五十三歲,稅務顧問,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涉嫌案發時,為二OO八年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界別選舉的候選人。該選舉於二OO八年九月七日舉行。
控罪指,被告於二OO八年九月五日在無合理辯解下,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被告涉嫌提供利益,即以免費講座的形式提供服務予其他人士,作為他們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星期五提堂。
譚香文,五十三歲,稅務顧問,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1)(a)條。
被告將於星期五(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涉嫌案發時,為二OO八年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界別選舉的候選人。該選舉於二OO八年九月七日舉行。
控罪指,被告於二OO八年九月五日在無合理辯解下,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被告涉嫌提供利益,即以免費講座的形式提供服務予其他人士,作為他們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等候星期五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