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專員籲各反貪機構加強非正式合作打擊貪污

2010年11月4日

廉政專員湯顯明博士呼籲各地反貪機構,在正式協議的框架外加強合作,合力追擊設法逃避公義和隱藏犯罪收益的貪污份子。

廉政專員昨日(星期三)在澳門舉行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四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上作出呼籲。

湯顯明博士發表演說時指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締約國提供穩固的基礎,以發展國際合作,其中涉及引渡、司法互助、執法合作及聯合調查行動等。

專員表示:「廉署確信,除了透過司法互助的網絡,各地必須同時加強非正式協作,相輔相成才可達致成效。」

廉署自成立以來,在多個國家的執法機構的協助下,成功將三十八名逃犯帶返香港,不過,在尋求境外協助時亦曾遇到障礙,困難來自各方面,例如與對方未有雙邊協議、疑犯的罪行不符合引渡的要求,以及其他程序和法律上的障礙。

專員表示,執法機構合作不應只局限於司法互助框架以內,更應尋求其他方法及途徑互相協作,例如進行聯合調查行動。

湯顯明博士引用香港廉政公署與澳門廉政公署早前進行的聯合調查行動作為跨境合作的例子。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港澳兩地沒有正式的司法互助協議,但雙方就澳門一名前主要官員涉及貪污活動進行聯合調查。

專員亦促請執法機構之間相互培訓反貪人員,既符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亦有助促進彼此間的合作和協助。

是次會議於星期二(十一月二日)揭幕,為期四日。期間專員與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高檢」)前任檢察長賈春旺及「高檢」現任檢察長曹建明教授會面。

廉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李寶蘭將於今日(星期四)在「聯合調查及特別調查技巧」工作坊上發表演說。

廉署代表團尚包括三個部門的高級人員,計有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李銘澤、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黃世照、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及署理防止貪污處處長伍國明。

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為獨立的組織,成立的宗旨是促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有效執行,以及加強國際間打擊和預防貪污的合作。成員包括各地的反貪機構及非政府組織,廉政公署於二OO七年成為該會的機構會員。

是次會議共有逾七百名與會者,他們來自一百四十多個司法管轄區及十個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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