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證券公司前董事涉嫌詐騙六十萬元分包銷佣金

2011年3月3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證券公司前董事兼負責人員,控告他涉嫌就三間公司分別供股、發售股份及配售股份,詐騙分包銷佣金共約六十萬元。

董瑞麟,四十四歲,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嘉洛」)前董事兼負責人員,被控共四項罪名,即三項欺詐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華富嘉洛」是上市公司華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華富國際」)的全資附屬公司,專為客戶提供證券及期貨服務。

被告將於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廉署早前接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轉介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其中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一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認購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促致認購人認購看漢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二千萬股供股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發放二萬二千八百元的分包銷佣金至該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另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另一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認購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促致認購人認購華夏醫療集團有限公司三千零一十六萬股發售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發放四萬八千二百五十六元的分包銷佣金至該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餘下一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虛假地向「華富嘉洛」表示,上述兩名人士真的接受了「華富嘉洛」的分包銷代理的邀請,收取配售價百分之二的佣金,以分別促致認購人認購嘉利福控股有限公司四千七百三十萬股配售股份。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華富嘉洛」分別發放兩筆各為二十六萬零一百五十元的包銷佣金至該兩名人士在「華富嘉洛」的證券戶口,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

此外,被告又涉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誘使並指示上述兩名人士其中一人向「證監會」人員作出虛假陳述。

上述涉嫌罪行於二OO六年一月至二OO七年十一月期間發生。

「證監會」及「華富國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以待明日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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