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經理向兼職保安員收賄判囚一年
2011年7月25日
一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經理,收受兼職保安員共二萬一千九百元的賄款,而其中大部分的賄款是借貸,以幫助兼職保安員繼續受聘及協助其中一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續期,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一 )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梁偉文,五十六歲,受僱於日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日訊」 ) ,較早時被裁定共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 條,並受命須將二萬一千九百元交還「日訊」。
暫委裁判官何慧縈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並且長時間犯案,故法庭沒有將其刑期扣減。
暫委裁判官又斥責被告濫用職權,剝削兩名當時年屆七十多歲的下屬。
案情透露,「日訊」於案發時為深水埗及西區的多幢私人住宅樓宇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被告當時受聘於「日訊」擔任保安經理,負責監督所有下屬即全職及兼職保安員的工作,並替他們編製更表及分配值班時間。
案情透露,二○○一年中至二○○八年十二月期間,被告在執行保安職務巡視時,先後多次向兩名獲分配在不同住宅樓宇工作的兼職保安員借款,每次涉款由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
該兩名兼職保安員,現年分別七十八歲及八十歲。由於被告是其直屬上司,可以幫助他們維持「日訊」的工作及當全職保安員休假時,可分配多些值班時間給他們,兩名兼職保安員遂答應被告的要求。
結果,兩名兼職保安員向被告借出共一萬九千九百元,但被告從來沒有向兩人還款。
案情又透露,二○○四年五月,其中一名兼職保安員的保安人員許可證快要到期。
被告向該名兼職保安員表示,由於他年紀老邁,「日訊」的管理層不會聘用他。被告又向他索取二千元,作為說服「日訊」的管理層繼續聘用他的報酬。
該名兼職保安員接獲「日訊」一份許可證續期申請表後,把二千元交予被告。其後,許可證續期申請獲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批准。
「日訊」嚴禁其僱員就公司的業務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水佳麗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永源協助。
梁偉文,五十六歲,受僱於日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日訊」 ) ,較早時被裁定共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 條,並受命須將二萬一千九百元交還「日訊」。
暫委裁判官何慧縈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嚴重,並且長時間犯案,故法庭沒有將其刑期扣減。
暫委裁判官又斥責被告濫用職權,剝削兩名當時年屆七十多歲的下屬。
案情透露,「日訊」於案發時為深水埗及西區的多幢私人住宅樓宇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被告當時受聘於「日訊」擔任保安經理,負責監督所有下屬即全職及兼職保安員的工作,並替他們編製更表及分配值班時間。
案情透露,二○○一年中至二○○八年十二月期間,被告在執行保安職務巡視時,先後多次向兩名獲分配在不同住宅樓宇工作的兼職保安員借款,每次涉款由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
該兩名兼職保安員,現年分別七十八歲及八十歲。由於被告是其直屬上司,可以幫助他們維持「日訊」的工作及當全職保安員休假時,可分配多些值班時間給他們,兩名兼職保安員遂答應被告的要求。
結果,兩名兼職保安員向被告借出共一萬九千九百元,但被告從來沒有向兩人還款。
案情又透露,二○○四年五月,其中一名兼職保安員的保安人員許可證快要到期。
被告向該名兼職保安員表示,由於他年紀老邁,「日訊」的管理層不會聘用他。被告又向他索取二千元,作為說服「日訊」的管理層繼續聘用他的報酬。
該名兼職保安員接獲「日訊」一份許可證續期申請表後,把二千元交予被告。其後,許可證續期申請獲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批准。
「日訊」嚴禁其僱員就公司的業務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水佳麗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永源協助。